共同創辦人是很有趣的關係,通常是一起想出點子的人、一開始建立你們的事業的人並且共同承擔這個新創事業的風險,比如說第一個辭職加入團隊的人。
最好一個事業就是一個創辦人,除非你們共同讓你們的點子變成一個真正的事業。
如果你還沒有做好準備,我建議你先避免成為或尋找共同創辦人,共同創辦人有可能會讓事情變得複雜,比如說原本一個人擁有100%的公司,兩個人就是各50%,為了讓初期決策可以順利執行,也有些人也會用51%和49%,一開始講好很重要,即使到最後你們其中一個人變成CEO,另一個只是一個工程師也無所謂,共同創辦人最好就是平分,不管這個點子是誰想的,誰付出比較多,誰比較辛苦。
如果你是一個co-founder但是拿到1-2%的股權,我會覺得這樣你很奇怪,做這樣決定的人更奇怪,如果有一個人和你協商要當共同創辦人(擁有這個頭銜),但是他只要拿非常少的股權,你們最好定義清楚他真正的角色,比如說他會不會是決策者、他是不是董事,最好避免掉這種複雜情況,除非你真的超級需要這個人,好,那就白紙黑字寫好你們的複雜關係。
當你在找共同創辦人的時候要注意:
- 你們開始找任何資金之前,你們就該談好股權分配
- 在這個階段不要有人當爛好人,因為你們現在的一點點問題在一兩年後會放大到無法收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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